男女主角分别是张月红林紫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短篇小说阅读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》,由网络作家“木紫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张月红林紫,讲述了在灶台前忙碌,林俊义正在摆碗筷,而林子墨和林子墨已经坐在饭桌边上了。瞧见姐姐进来,两个小孩眼睛一亮:“姐姐!”林紫笑,“我回来啦!”“快去洗手吃饭!”“哎!”林紫应声,放下竹壳,就转身到井边洗了手回来。过了一会儿,范玉兰和张月华也坐了下来。桌上,是鲫鱼豆腐汤、鱼香肉丝、炒青菜和凉拌西红柿......
《短篇小说阅读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》精彩片段
可惜了,跟莫云枫比起来,还是差远了。自从见过莫云枫,她后来再见到的男子,似乎都于无形中黯然失色,她的脑海里总会不自觉的拿他们跟他放在一块儿比较。
林紫只看了一眼,没有回话,又低下头挥动着锄头。
“你怎么不说话?”男子微微蹙眉,走近了。
林紫头也不抬,淡淡地道,“说话费力。”
“我帮你吧。”说着,他伸手便要拿过林紫手里的小锄头。林紫避了避,回道,“不必,我自己可以。”
男子愣了,这人看见自己这么淡定就算了,居然……拒绝自己的帮助?好歹他样貌出众,向来得到女生们的青睐,哪有女生不正眼瞧他的,偏生今日便遇到了这样的主儿。
也是,这女生模样俊俏的很,面相清纯,五官精致,白皙的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,眼睛明亮如星,诱人的粉唇,要不是瘦了点,还真是挑不出毛病。
这样的女生,平时应该有不少男子搭讪,让她习以为常,也让她觉得他跟那些搭讪男子是一样的。
就是这样,不然就没有理由可以解释了!
他看着林紫,唇角微勾,一把夺过锄头,不等林紫说话,干起活来。
林紫无奈的看着他,素不相识的,怎的还抢着干活,莫不是闲得慌?她轻舒一口气,客气的道,“谢谢。”
男子边用锄头扒土,边说道,“不必客气。你一个白白净净的女孩子,怎么跑来干这种活,是家里人叫的?”
林紫笑着反问,“这种活?什么活?”
男子停下动作,抬起头看着林紫,“不像是你干的活。”接着,他又挥动着锄头。
林紫觉得好笑,是人挑的活儿,又不是活儿挑的人。
她懒得跟他讲这些,她的活有人干了,她便在旁边捡了些竹壳,是拿回家点火用的,这竹壳用来引火是极好的,捡到的竹壳,她都一一用竹枝串起来。
瞧着男子挖好了三根笋,林紫前面也挖到两根,觉得差不多了,又见他累得满头大汗,便喊他停下。
男子开口道,“其实我还可以……”
他怕她以为他不行。
林紫微笑着打断道,“谢谢你的好意,但我不需要那么多。”
多了……她也背不动啊……
“助人为乐,应该的。”男子笑了笑,接着道,“我叫曾旭东,你呢?”
曾旭东?林紫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,可就是想不起来,只淡淡的回道,“林紫。”
曾旭东又问道,“你是天堂村的?”
“是。”林紫回答的很干脆。
曾旭东眼里无意的划过一丝欣喜,“我表妹也是天堂村的,叫孙舒仙,不知道你认不认识。”
“认识。”林紫不自主的打了个冷颤,微微蹙眉,旋即又说道,“我再不回去,我家人就该急了,就先走了。”
曾旭东有一瞬的愕然,他好像看见她眼里划过一丝……厌恶?这个厌恶虽一瞬即逝,他分明看的真切。
不知道,这是因为自己,还是因为提到了表妹?想不通,便不想了。
左右,知道她是天堂村的,也知晓她的名字,而她又与表妹相识,以后想打听她的消息还不是轻而易举。
曾旭东平静的点了点头,说了句,“路上小心。”
林紫回了句,“你也是。”
她便背起装着竹笋的筐,拿好小锄头,拖着两串竹壳,快步回了家。
林紫刚跨进院门,就闻到了香味。
她放好锄头,又将竹筐连笋一块儿放到墙角阴凉处,便拿着两串竹壳走进厨房。
范玉兰和张月华在灶台前忙碌,林俊义正在摆碗筷,而林子墨和林子墨已经坐在饭桌边上了。
瞧见姐姐进来,两个小孩眼睛一亮:
“姐姐!”
林紫笑,“我回来啦!”
“快去洗手吃饭!”
“哎!”林紫应声,放下竹壳,就转身到井边洗了手回来。
过了一会儿,范玉兰和张月华也坐了下来。
桌上,是鲫鱼豆腐汤、鱼香肉丝、炒青菜和凉拌西红柿。
林紫往碗里瓢了鲫鱼豆腐汤,又捞了两块豆腐,美滋滋的吃起来,忍不住赞叹道:
“这汤真好喝!”
范玉兰也道,“是好喝,很鲜甜。”
林子明边喝便点点头,“是奶白色的哦!”
张月华失笑,“我的手艺跟阿紫比还是差远了,主要还是这鲫鱼好。”
野生的鲫鱼,肉质比较紧实,味道也要比养殖的好许多,但这都掩盖不掉掌勺者的手艺,没有两下子,食材再好也可能是浪费,所以林紫知道母亲是在谦虚,便又笑着道,
“妈,是真的好喝!还有这豆腐,好吃极了!”
这豆腐入口便知不简单,是纯黄豆制作的,不像后来的很多人,为了降低成本等原因,加入了米浆,使得豆腐易碎,吃起来也没有这般香。
张月华笑,“这是盼盼送来的。”
范玉兰补充道,“这可是今年的新鲜黄豆做的,加上顾家奶奶的好手艺,能不好吃吗?”
顿了顿,她继续道,“我们种的黄豆,也可以收割啦!”
知道是顾家送来的,林紫内心触动,当初帮顾青也不过是举手之劳,自己做河蚌粥只是过度,而他们在听到有人诋毁她时,总是站出来帮她说话,现在有好东西又都想着她。
懂得知恩图报的人,混的都不会差!
吃过午饭,林紫便回自己房间捣鼓缝纫机。
很久没用过脚踏式的缝纫机,林紫费了好一会儿功夫,才渐渐用的顺手了。
下午三点左右,林家人出发到晒谷场翻晒稻谷,又到地里割黄豆,而林紫依然忙着操作缝纫机。
约莫又过了一个小时,林紫依稀听见屋外响起“咚咚咚”的敲门声。
她才离开缝纫机,走出房门,大声问道,“谁啊?”
外面响起孙舒仙带着高兴的声音,“阿紫,是我啊!”
林紫无语,早知是孙舒仙,她一定不出声,让她敲门敲个够,再识相的离开!
可惜了,她已经说话,反悔也没有了,无奈的叹口气,慢悠悠的走去开门。
门刚微微打开,孙舒仙便笑着甜甜的道,“阿紫,你看我跟谁一起来啦!”
林紫好像完全不知道这件事一样,依然面带微笑对待她的每一位食客,手里的活也没有停过。而林俊义有了上回经历,见堂妹还是这般淡定,也见怪不怪了。
一味压低价格做生意,终究是不会长久的。让利过头,再想提高单价,客人不会买单。
梁姓摊主降价后的生意肉眼可见的好了,面上嘚瑟得很,也不拿正眼瞧其他几个卖河蚌粥的摊贩了,不过在他忙活的时候,林家兄妹已经开始收摊。
原本还抱团议论林家兄妹的几个摊主,这会儿把对象改成梁姓摊主,纷纷低声表达不满,觉得他明摆着跟他们过不去,可他们又不能跟着降价,卖一毛一碗相当于不赚,生意白做,他们辛辛苦苦的下水捡河蚌,从村子一步一步拉着车出来做生意,其间的辛苦岂能白白送人!
林紫和林俊义收好摊,像往日一般到菜市场买菜,满不在乎梁姓摊主的“自杀式抢生意”,也没有注意别的同行。
他们恨不得自己能像鸟儿一样飞翔,这样可以早些到家,他们还要割稻谷,毕竟明天该轮到林紫家打稻子了。
村里只有两台打谷机,每家每户要打稻子都得排队,排到自己家才能使用打谷机。
割稻谷时,林紫总能联想到她就快可以卖拌粉,不用再去捡河蚌,心里就美滋滋的,顾不得辛苦,甚至连脸上的汗水都懒得擦,就好像擦汗的那么一点时间会耽搁割稻子的功夫。
他们到家的时候,还不到十一点。
除了林子明留在家看家,林家其他人都早早去稻田里忙活。
“姐,大哥,你们回来啦!”
听到院门开的声音,林子明从堂屋探出脑袋,看见自家姐姐开心的蹦跶出来。
林紫笑着捏捏弟弟的脸,“子明,你一个在家啊?”
林子明点头,微微嘟起小嘴,“我还没起床,妈妈和子墨就已经出门了。”
“这个给你。”
林紫从车上拿下今天特地买的水果和糖果,她早就想买了,家里除了一日三餐,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吃的,总觉着亏欠了两个弟弟。
“哇,姐姐你真好!”说着,林子明伸手抱着自家姐姐。
“糖果吃多了会长蛀牙……”
还没等林紫说完,林子明就说道:“姐姐,我知道的,我会留着慢慢吃,还会分给妈妈、大伯娘和子墨。”
“真乖。”林紫轻轻揉了揉弟弟的脑袋,眼里都是疼爱。
“怎么没有我?”林俊义在一旁说着,手里忙着卸下车上的物品。
“大哥和姐姐是大孩子,不吃糖果,吃水果!”林子明说得一脸认真,想了想又补充道,“我还可以分给我的朋友们,我可是有朋友的人哦!”
“好!”林紫笑得很欣慰。
林子明把装着水果和糖果的袋子放到堂屋,拿出一颗糖剥开糖纸塞进嘴里,眼睛顿时多了几分神气,看着忙活的姐姐像是想起了什么:
“对了,姐姐,那两只可爱的兔子是你带回来的么?”
“你发现啦?”
林紫一边说着话,一边将菜拿到水井边上,她要从水井里打水上来洗菜,开始准备午饭。
昨天从山上回来便下地割稻谷,接着又做晚饭,孙舒仙也来找她,她都没来得及跟家人说兔子的事儿。
“那当然啦!”林子明跟在姐姐身后走着,仰起的小脸带着骄傲,“我今天起来就发现了,我还喂它们吃青菜了。”
“子明真棒!”要不是洗菜把手弄湿了,林紫还想再捏捏弟弟可爱的脸蛋。
家里添了兔子,小小的林子明格外亢奋,林紫在井边洗菜,他嘴里含着糖也搬了张小板凳坐在旁边,林紫回屋切菜,他又跟在后头走进去。
嘴里的糖果没了,他便跑去又拿了颗糖果剥开放入嘴里,接着再回到姐姐身边,嘴里吐出的话语,不断地表达出这个上午跟兔子相处的种种,以及兔子有多可爱。
下午,林家人去稻田时,林俊义和林紫拎着桶一起去割稻子。
太阳偏西时,林紫和林俊义便直接提着往东江而去。
生意还是要照做的,否则没有收入。家里还养着许多河蚌,他们还是想多捡一些,改天忙碌就不用再到东江了。
捡河蚌的人多了,他们不想沿着江边走太远去找别人还没到过的地方,左右做河蚬粥也不错,而且别人都学着他们捡河蚌,小小的河蚬没人注意,多的很,只是河蚬小处理起来要多花一点时间罢了。
“阿紫!林大哥!”
路上,林紫听见有人喊自己,抬眼望去,竟是孙舒仙,而她的旁边还有另一个人,林紫仔细瞧瞧,那不是她上辈子那个渣渣前夫李其然还能是谁!
自己刚答应把玉佩给孙舒仙,她就开始行动了,还真是迅速!
“舒仙。”
林紫还不明白玉佩的作用,为何两世孙舒仙都因此把李其然带到她身边,尤其是上一世最后的经历让她不寒而栗,错信他们一生,让自己死的不明不白。
她上辈子跟李其然结婚,不过是因为合适,那时候也没想过什么爱情不爱情的,所以如今再看到心里也没有什么波澜,但是想到最后他竟联合孙舒仙谋害自己,心里还是涌现出一丝难过的情绪,难过是她从前认为李其然是个谦谦君子,原来不过是个伪君子!
林紫真恨不得骂李其然没眼光,怎的会任由孙舒仙摆布,转念想到自己前世还不是遭受孙舒仙的蒙蔽,她在心底不由得苦笑起来。
“这是李其然,阿紫你见过的。”孙舒仙微笑着,目光落在林家兄妹提着的桶上,“林大哥,你和阿紫又去捡河蚌么?”
“嗯。”
林俊义常看到孙舒仙到林家找林紫,但与孙舒仙没说过几句话,并不是很熟,只是点头敷衍着。
“一起吧,我们可以帮忙。”孙舒仙看向李其然,“你说呢?”
孙舒仙知道,只要是自己提的,李其然一定会答应。
“是啊,反正我们现在闲着。”李其然欣然点头。
“那一起吧?”林紫眉目含笑,说完继续迈开脚步往前走。
有人送上门帮忙,还是免费的,她没有拒绝的道理。
这么想着,她的心里倒是舒坦了几分。
捡河蚬时,孙舒仙总是有意无意地让李其然靠近林紫,美其名曰林紫是女孩子需要帮忙。
林紫假意承应,总之她又没吃亏,免费的劳动力用起来感觉非常爽!
这不,在孙舒仙的助攻下,林家兄妹的桶里很快便装满河蚬,而后兄妹两人踏着晚霞映在大地上的最后的光亮高高兴兴回家去。
第二日,林家兄妹的摊位仍旧是食客络绎不绝。
有人欢喜,就有人愁!
说完,林子明拿起墙角的一个盆,又跑出了厨房,将盆放到水井边,眼巴巴的盯着院门。
回来的路上,姐姐说田螺捡回来要先用水养个两三天,还要记得给它换水,这样田螺才会把泥沙都吐出来。
范玉兰和张月华正烧火做饭,忽的林子明进来说了句话,又转身跑掉,两人对视一眼,都笑开了嘴。
范玉兰感慨道,“看来又有鱼吃了,我还念着上回阿紫做的水煮鱼的味道呢!”
张月华笑道,“可不是嘛,又有好吃的了。”
看见哥哥姐姐踏进门,林子明激动的道,“姐姐,姐姐,快过来!”又指了指地上的盆,“田螺放这里!”
林紫笑着走过去,弯下腰,把手里抱着的用荷叶包着的田螺倒入盆里,接着从井里打了水,倒入盆中。林子墨也走了过来,同样把田螺放到盆里。
“阿紫,你回来啦?”听到厨房外的动静,张月华的声音便从嘴里吐了出来。
林紫微微笑着,进了厨房,“妈,大伯娘,你们都开始炒菜啦!”
张月华应道,“是啊,去晒谷场收完谷子,回来也没事干,就开始洗菜做饭了,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回来了。”
范玉兰也说道,“我们还以为你们没这么快回来,想着你们回来时饭菜都熟了,就可以直接吃饭了,不过现在也差不多了。”
林紫笑道,“我们回来的正是时候呢,刚好给今晚加道菜。”说着,林紫拿着菜刀和砧板走出厨房,对着正在搓洗田螺壳上的泥的林俊义说道,“大哥,你会杀鱼吗?”
“当然!”林俊义回答的很干脆,给田螺换上清水,洗了手,接过堂妹手里的东西,摆在地上,“要全部杀完吗,还是哪一条?”
林紫失笑,“就那条大鲤鱼就行,剩下的先养着吧,不过千万不要把它的鱼鳞刮掉。”交代好,她转身进屋拿出一个大碟子,给林俊义装处理好的鲤鱼用。
鲤鱼处理好之后,张月华做的菜刚好都出锅了,掌勺的任务便交给了林紫。当然,她不会让他们失望的。
林紫将处理好的鲤鱼下入油锅,待鳞片炸到酥脆的时候盛出,接着爆香姜片蒜瓣,再放入煎好的鱼,倒入啤酒和适当的清水。
水开后,林紫加入酱油,盖上锅盖,焖了大约有十分钟,才掀开锅盖,加入腐乳和切好的辣椒、番茄,又盖上锅盖继续焖煮。
约莫过了两三分钟,她再次将锅盖掀开,开始收汁,并且用锅铲将汤汁捞起,不断的淋在鱼身上。收汁完毕,出锅。
只是,啤酒鱼还没有出锅,香味便从锅里飘出,鲜香清爽,勾人口涎,林家人都忍不住靠近灶台,一看究竟。
待林紫起锅,林俊义帮忙将啤酒鱼端至饭桌,大家的眼睛也都跟随着鱼的移动而移动,脚下功夫也没耽误,一起走到到桌边坐下。
范玉兰吞了吞口水,“这鱼比上回的还香呢!”
张月华点头,“闻着肚子更饿了。”
林子明也惊叹道,“姐姐,你做的鱼真的好香啊!”
林紫笑眯了眼,“这是啤酒鱼,既有鱼的鲜香,又有啤酒的清爽,皮黄汁浓,鱼肉滑嫩,你们快动筷子尝尝看!”
鱼还在锅里时,大家闻着味便要垂涎三尺了,这会儿听到林紫的话,纷纷动起筷子,将鱼肉送进嘴里。
林子明刚嚼了两口,眼睛不由得睁大了,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,“好吃好吃!我爱死这条鱼了!”
林子墨也惊叹道,“姐,我爱上吃鱼了!”以前,不仅是因为家里鱼煮的不够好,他还嫌弃鱼的刺多,不喜欢吃鱼。
可是吃了姐姐做的鱼后,他觉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!
林紫捏捏林子明的脸蛋,又摸摸林子墨的头,“是爱上鱼,还是爱姐姐?”
林子明认真的点点头,眨巴着大眼睛,“爱鱼,更爱姐姐!”
这话一出口,惹得一家人都笑了。
张月华吃的很感动,彻彻底底被女儿的厨艺征服了,“外香里嫩的,我都想多吃一碗饭呢!”
范玉兰也吃得很满足,“汤汁也很浓郁,阿紫做的菜就是好吃,每次都觉得她做的菜就是这样香了,但每一次又总是让人惊艳,城里的饭馆怕是做不出这样的味道呢!”
林紫眉眼弯弯,她一向觉得自己在厨艺方面的实力杠杠的,所以听到这些赞美,并不意外。
不过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家人都觉得她做菜一绝,那是还没有开过眼界,没到各地去品尝过当地的特色佳肴。
她前世到桂林出过差,第一次吃啤酒鱼时便爱上了这种味道。关键是,啤酒鱼不仅好吃,还能暖胃,还有利湿和平肝的作用。
当天夜晚,林紫又在自己的屋里,继续拿着铅笔在白纸上涂涂画画,又拿尺子量布料,裁裁剪剪,一直捣鼓到深夜才睡去。
第二日,林紫起来时,家里人已经去晒谷场晒谷子了。
她在厨房掰了几片菜叶,放进竹笼里给小兔子吃,便背起竹筐,拎着小锄头出门了。
路上遇见村里人,她都笑着打招呼,惹得村里人遇到一块儿时都会说起她,那个林家的闺女啊,前些天听说生意做的不错,现在看见真的跟换了个人似的,见到人都会热情打招呼了,以前看见我们,都是一脸无辜的看着我们,也不说话。看来啊,林家是要转运了,这闺女懂事了!
他们背后说的这些,林紫是不知道的,她只顾着自己出门的目的,面带笑意的欢快的走着。
她昨天跟堂哥到竹林里,发现不少夏笋,她就是要挖笋的。夏笋虽不如冬笋和春笋,也是难得的美食。
这不,她在竹林里找好目标后,干脆利落的放下竹筐,拿着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扒开笋旁边的土。
挖笋是个体力活,才挖了两个,林紫便累了,手也有些酸软,不过她没有放弃,她想多挖两个,除了蒸炒炖煮,还可以用来做酸笋。
忽的,一个声音传入林紫的耳朵:
“你瘦瘦弱弱的,怎么一个人来干这种活?”
循着声音望去,一个俊美的少年入了她的眼,白色的衬衫,衬衫袖口处卷起,露出白皙的皮肤,看着不像农村里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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