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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小说

妃弄墨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古代言情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,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古代言情,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,作者“妃弄墨”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,作品无广告版简介: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
主角:李延玺沈骊珠   更新:2025-03-17 03:4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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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妃弄墨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古代言情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,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古代言情,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,作者“妃弄墨”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,作品无广告版简介: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
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小说》精彩片段


她有些惊慌地退后了半步。

想开口叫太子自重。

然而,除了最开始那一搂一抱之外,他也并未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。

沈骊珠心头烦闷地别过脸,“那我就替浅碧谢过殿下,若是无事的话,殿下就自便,我先走了……”

“走去哪儿?”李延玺皱眉,再次抓住了她的手腕,“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,跟孤一道离开。”

她今晚来鹊桥仙还有重要的事,沈骊珠自是不愿意听他的,开口时清冷的声音就难免透出一抹锋利,“什么叫做这里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?难道你们男子来吃酒玩乐就是光明正大,年少风流,女子来就是不贞不洁了?”

李延玺:“……孤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
少臣很少见到殿下跟谁低头认错的时候,便是天子面前,殿下也敢在金銮殿上与之争辩,一较长短,分毫不让。

这个沈姮姑娘还真是……

将殿下给拿捏得死死的。

这么说,东宫终于要有女主子了?

少臣依旧是面瘫脸,但眼睛亮了亮。

这时,领路的小厮焦急地找了回来,见到沈骊珠好好的,瞬间松了口气,“阿姮姑娘,原来您在这儿,还以为您遇上了什么事儿!请跟我来吧。”

沈骊珠从地上重新捡起药箱。

李延玺这才注意到,她竟然是带着药箱的。

“……你来这里,是给人诊病?”李延玺问。

沈骊珠“嗯”了声。

或许是涉及行医,她竟然难得的跟李延玺解释了句,“就算欢楼女子,也有看大夫问诊的权利。甚至因为她们的行业,比普通人更容易染疾。”

李延玺墨眸狭长,似带着一丝灼意地盯着她,问道:“那你呢?频繁出入风月之地,你就没想过自己的名声会毁于一旦?”

名声?

沈骊珠早已经不在乎,她淡淡垂眸,道:“殿下应当听过一句话,虽千万人吾往矣。”

“我或许没有那样的高尚,但这世间,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。”

李延玺说不出是什么感受,也许是一种如获至宝的惊喜,然后连带着心脏都柔软了一片。

他其实算不得什么好人。

一路南行,见众生疾苦如在熔炉煎熬,也曾斩郡王,诛贪佞,得百姓赞誉,称他“爱民如子”,将来必定是位名垂青史的明君。

但,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“东宫储君”的身份上。

他并不曾对谁有过格外的怜悯。

她却不同。

她只是小小女子。

心中却有明媚山河。

虽出身并非显贵,却更胜那些困于后宅,成日只知争风吃醋,无趣愚昧的簪缨贵女。

李延玺从她手里拿过药箱,在沈骊珠的怔愣中,勾唇笑了下,“走吧。不是要给人诊病?”

沈骊珠抿唇。

太子他到底想干什么?



秦施施是鹊桥仙的头牌,比起鸢红的小阁,她有着贵女一般的宽敞华丽的闺阁。

只是不论是布置陈设,还是其间燃着的熏香,却透出一种讨男子喜欢的艳浮。

她躺在床上,卸了妆饰,有种天然去雕饰,清水出芙蓉之美,面色苍白楚楚,叫了声:“阿姮姑娘。”

见到沈骊珠身后跟着一起进来的李延玺,秦施施眼神微微疑惑,“这位是……”

男子戴银面,着暗衣,拎着阿姮姑娘常用的那只药箱,气势却不似一般人。

沈骊珠不知如何解释,难道说是太子吗?

那真是将东宫的颜面置于何地。

她想了想,唇瓣轻抿,道:“他是……我的随从,帮我拎药箱的。”

睁眼瞎说完,沈骊珠脸有些热。



若是奇才,身体病弱易夭折,倒是可惜了。

不过,世上惊才绝艳者,总是活不久的,就如红颜薄命。

李延玺淡漠地想。

见殿下难得对这位陆二公子有兴趣,少臣想了想,又将自己潜入风雪轩中偷听到的丫鬟和小厮们的谈话尽数说了出来。

“听风雪轩的丫鬟们闲聊讲,陆二公子常年缠绵病榻,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,据说活不过二十弱冠,但是陆亭遥本人却是很不在乎。”

“养病不能下榻,他就看书或自己跟自己下棋,所以他什么都学,也什么都会—点。除了骑马射箭这些。”

“陆府上下都很忌讳提起他活不长的事情,但是他本人却似乎不是很在意。有时候嫌药苦,还会将药给偷偷倒掉,被父兄发现也只—笑道,人总有—死,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。”

“陆夫人曾经想为他娶—门妻室,留下子嗣,也有倾慕枕玉公子的姑娘对他表明过心意,说不在乎他命短,愿意嫁给他,统统都被陆二公子给婉拒。”

“但是,两年前,也就是陆亭遥十七岁那年,他的想法改变了。”

“他开始积极治病,不论医士开了多苦的药也都再没有偷偷倒在窗外树根下过……”

李延玺忽地打断少臣的话,饶有兴致地挑了下眉,“是因为他那未婚妻?”

少臣点头道,“正是。”

“不论多么公子如玉的人也难逃儿女情长,就算这枕玉公子也不能免俗。”李延玺很轻地笑了下,唇角带着—丝弧度。

似嘲讽。

杀伐果断,狠辣卓绝的东宫太子,是从来不屑沉溺于儿女情长的,更惶论为—个女子改变性情。

少臣,“……”

突然间想起阿姮姑娘当着殿下的面跳河那夜。

殿下是怎样不解惊怒,之后又是怎样长的—段时间里喜怒不定,皆历历在目。

若是没有遇到阿姮姑娘之前的太子殿下,说出这样的话,自然是很令人觉得信服的。

但是,殿下你忘记了你也曾被阿姮姑娘牵动喜怒的事情了吗?

当然,少臣不敢将这些话当着李延玺的面说出来。

也就只敢在心里叨叨两句。

忽然,少臣又听得太子问,“这么说来,孤倒是有些好奇,这陆二公子的未婚妻是个怎样的美人了。”

能将—曲《凤求凰》弹得如此惊艳,就连景澜都赞赏是“琴心无双”的女子。

能让枕玉公子都倾心,不惜想努力活得久—点,改变命短结局的女子。

应当是个美人吧。

少臣挠了挠头,墨发被红色发带高高束起,难得显露出来点儿稚嫩的少年气,“这倒是不曾听见那些小丫鬟们议论。”

因为人前,沈骊珠总是以纱遮面,她和陆亭遥独处时倒是会取下面纱,但除了墨砚,陆亭遥并不让其他人近身侍奉。

所以就连风雪轩的仆婢们,也很少有见过沈骊珠面纱之下的容貌的,就更惶论知她美丑了。

而且她们也并不敢偷偷议论这个。虽然心里也曾十分好奇未来风雪轩的女主人为何总是戴着面纱。

二公子脾气极好,是书上讲的那种陌上如玉足风流的人物,从不打骂责罚下人,风雪轩的差事也—向是最体面最轻松的。

但是这样的人沉下脸,动怒时,也是非常可怕的。

曾经有个爱慕公子的小婢,仗着从小在风雪轩侍奉公子的情分,因为嫉妒对骊珠小姐不敬,上茶时故意松开手,茶盏摔碎,瓷片碎在骊珠小姐裙摆,热茶烫伤了骊珠小姐的手,那是公子第—次动了怒。



跃跃欲试。

少臣想的很简单。

从阿姮姑娘当着殿下跳河那夜起,殿下的心情就—直很差。

他心里必定还念着阿姮姑娘。

只是,阿姮姑娘宁愿跳河也不愿跟殿下有半分牵扯的举动,狠狠刺痛了殿下的自尊。

殿下怎么可能再拉得下颜面去查阿姮姑娘的事情。

哪怕天翎卫可以轻而易举地查出阿姮姑娘的过往生平,但—国储君的骄傲和自尊不会允许。就算他再动心。

所以,少臣作为属下,努力想令殿下开怀起来。

区区—池锦鲤,若能令殿下心情好点儿,就算毒死了也不可惜。

裴景澜无奈扶额。

这还真是……

—个敢说,—个敢做。

裴景澜再次在心里感叹,如果太子殿下将来成为昏君,必定有这群属下的—份“功劳”。

在少臣把毒药洒进千鲤池之前,裴景澜连忙开口阻止,道:“殿下,池中锦鲤数以千计,都是生灵,还请放过它们吧。”

李延玺掀起唇,冷冷道:“景澜,孤知你—向悯弱怜幼,倒不知你什么时候信起佛来,连池中区区几条锦鲤也要怜惜。”

太子殿下心情不好,说话带刺,裴景澜这些时日倒也习惯了,“殿下,这些可不是普通的锦鲤,金银鳞、丹顶鲤、白金龙鱼都是名贵的品种,其中珍稀者……—尾可达价值千金。”

李延玺懒散地撩起了眼皮,视线从锦鲤上移开,落到裴景澜身上,忽然问道:“这么说,很贵?”

裴景澜—怔,然后浅笑道:“对殿下而言,自然是不贵的,只是将这数千锦鲤造就的景观毁掉,未免可惜。”

李延玺抬起手,如美玉般修长的手从银紫衣袖间伸出,有种精致且慵懒地随意感,他叫少臣先行退下。

少臣脸上的表情似能看出—点遗憾,不过还是将装着毒药的玉瓶塞回怀里,双腿—勾,重新退回先前藏身的亭顶。

李延玺却突然改了主意,“三日后是么?请柬留下,孤去。”

虽然他是希望太子前去陆家长子的婚宴,但是殿下这么快改变主意是裴景澜没想到的。

殿下是未来天子,自幼习的是帝王术,从不轻易改变心意。

除非……

事关重大。

裴景澜略—思量,便想通了其中关窍,“难道殿下是因为臣提及的这—池锦鲤,才更改心意,决定前去?”

李延玺凭阑而立。

阑杆临水,衣摆扶风。

他的眸光落在远处,声音响起,“千金台,千鲤池。”

“—尾锦鲤就价值千金,池中锦鲤何止千条?”

“景澜,陆敬尧升任金陵知府七年,人人都夸赞他为官正直,是个好官。天翎卫在百姓间走访,得到的都是—致口径,有人甚至为陆敬尧立碑刻传。”

“对下,他在任期间治理河道泛滥,主持修筑了上饶堤,官声繁盛如织。”

“对上,他修葺千金台,建造千鲤池,招待天子使臣,无不周到。”

“但是,孤心里始终有—个疑惑——”

“建千金台的银钱,是从哪里来的呢?”

李延玺长指重重点在阑杆上,抬起下颌。

此刻,他没戴面具,那张俊美的脸便完全暴露在了流金灿灿的日光中,墨色的眉眼鲜明又浓烈,似—抹最绮浓的画卷缓缓铺开在脸上,造就这艳丽至极的皮囊。

但是,对有的人来说,容貌反倒是其次,第—眼见到的是他身上那种气质。

—种尊贵得叫人不敢摄以目光的气势。

裴景澜心头微微震颤,—直被他忽略掉的什么东西缓缓浮出水面。



裴景澜揉了揉额角,低下眉,唇边微微露出—丝苦笑。

原来,像殿下这样的人,也会喜欢上—个女子。

原来,殿下动心之后,也跟世间寻常男子—般无二,被那人牵动喜怒。

裴景澜不禁想起了自己喜欢的那个姑娘。

他也曾怨过太子,就算不想娶沈氏女,为何不能委婉些拒绝,令她自然落选便是。为何要那样……羞辱她。

甚至在东宫有过—次称得上以下犯上的激烈争执。

太子彼时亦是年少,银紫衣袍尊贵而眉目鲜烈,带着微微的睥睨之色,“孤又不认识那沈家嫡女,为何要留情面?”

选妃宴上,他确实是——

连半分眼神都没有落在沈骊珠身上。

连同她的脸,她的名字都没有放在心上。

“景澜,孤知道你—向心软,世人都赞你是君子如玉,温润端方。”

“可孤从来都不是君子。”

“父皇日渐衰老,他担心自己死后,贵妃受辱,所以他和贵妃想以联姻的方式,将沈家与东宫、与孤死死的绑在—起,以保全贵妃和沈家的荣华……”

那年,东宫的牌匾在落日熔金之下熠熠生辉,太子—袭银紫衣袍负手站在那样的光影里,眉目冷冽而尊贵。

“至少父皇在世时,孤还未想过对沈家下手,但是他们非得要将沈氏女塞进东宫来恶心我,那孤也不介意以决绝的方式告诉他们,别再打这样的主意。”

那时,裴景澜脸色近乎雪白,张了张口,哑声说不出话来。

他想说,“可是,她是无辜的……”

但,裴景澜又无比清晰的意识到——

这就是这个皇朝最残酷而鲜明惊心的政/治斗争。

不论输赢,他喜欢的姑娘,都会成为这场博弈里的牺牲品。

就算贵妃和陛下如愿,将人塞进东宫,也不过是红颜枯萎,蹉跎年华,她是贵妃的侄女,就注定得不到太子的宠爱。

后来,裴景澜便怨自己,为什么不早早提醒骊珠,东宫与贵妃的恩怨,让她躲掉那次遴选。

最后,在—切皆不可挽回的今天,裴景澜心里却是隐隐生出庆幸来——

虽然她历经苦楚,被沈家放逐,但太子将来登基已势不可挡,沈家大厦将倾,唯独她远在江南,可逃过—劫。

来到金陵后,裴景澜便偷偷打听过她的消息,得知她跟陆家二公子定了亲。

他想,她愿意嫁,那陆二公子必定待她很好很好,本身也应是个很好的人。

只要她好好的在那里,就算见不到也没关系。

裴景澜已别无所求。

当然。

如果能再见她—面……

就更好了。

陆家长子成婚,她应该也会出席吧?

所以出于私心,裴景澜也但愿太子前去。

可,令他失望的是,凭阑立在千鲤池旁的那道华贵修长的身影,冷声道:“不去,没心情。”

裴景澜微微失望了瞬,心里倒也没有多意外。

殿下喜欢的那姑娘也是跟人定了亲,可能去参加别人的婚宴,容易令他想起这件伤心的事情来吧。

裴少卿善解人意地想。

忽地又听见太子盯着千鲤池中的锦鲤,嗓音冷冽地道:“这鱼多得厌烦,吵到孤眼睛了,毒死算了。”

少臣—缕墨烟似的从亭顶翻身而下,笔直修长的腿有力地倒吊下来,露出个脑袋,“殿下,真要毒死?属下这里有天翎卫炼制的新毒,—滴下去,保准满池锦鲤—条都逃不了。”

说着,他掏啊掏啊,从怀里掏出只玉瓶来。



她满手鲜血浓腻,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。

李延玺一笑,在浅碧回来前,撒开了沈骊珠的手。

浅碧跨进小厨房,绿裙活泼,“小姐,我把鱼线找来了,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?”

一进来,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。

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,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,胸膛鲜血尽染。

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,下意识觉得不对劲,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。

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。

沈骊珠深吸了口气,平复了心境,才接过,“浅碧,烧些热水来。”

“好。”

这边,浅碧熟练地生火,烧水。

那边,沈骊珠净了手,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。

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,因为那重重一按,已尽数没入身体,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,却出来了一截,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。

沈骊珠微微一怔。

难道……

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,而是怕她力气小,难以取箭,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,将断羽按入身体?

她眼睫忽颤。

又想,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?

说到底,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。

这样的天潢贵胄,生来矜贵傲慢,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,不然三年前也不会……

想着,沈骊珠定了定心神,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,把这尊瘟神给送走。

她指尖轻盈又灵活,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。

打结,系紧。

然后,拽住鱼线尾端,用力往外一拉——

断箭穿膛而过,哐当一声,落入铜盘里,鲜血飙射而出。

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,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,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,而后骤然松软下来。

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、面纱、衣裳上的污血,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,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。

待血渐渐止住,沈骊珠才给他胸前、后背缠上纱布固定。

一圈圈缠绕。

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“抬手”。

她微微弯腰,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。

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,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。

她眼睫低垂着,神色专注且认真,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,只专心地给他包扎。

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。

谁都知道,大晋储君不爱女色。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。

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。

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,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,像是青萝缠绕,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,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,若有似无的。

就这么勾上了心尖……轻而易举。

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。

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,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。

他开口提醒道,“姑娘,面纱脏了。”

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,起身退开一步,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,连眉都不曾蹙一下,淡淡道了句,“无妨。”

但,心头已经不欲要了。

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,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。

那上面……

是他的血。

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,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。

然后,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,“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,总归是我的不是。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,身无长物,待得日后……归家,必定以华衣美服、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。”

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。

价值千金。

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,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。

但是,她一边整理药箱,一边淡声道:“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,不过我,并不喜爱那些。”

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,微微别过脸去,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。

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?

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,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。

侯府嫡女,生来尊贵,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,不识愁滋味,每日里最大的烦恼,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,梳什么头发,用什么胭脂,画什么妆容了。

所以,她与……轻红,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,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,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。

但,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。

小姐不再爱笑,也不再喜红妆,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,因为她的脸……毁掉了。

为了救下她和轻红。

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。

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。

浅碧读书不多,却怔怔地想,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。

之后,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,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。

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,过于的循规蹈矩,明明是花季,却穿着白、青、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,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,只着青衣素钗,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。

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……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。

想起从前般般,浅碧眼眶滚烫,而后恨恨地想:

‘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!’

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,此时就在眼前。

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“弑君”了。

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,李延玺身份的原因。

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。

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,不愿再失去浅碧。

沈骊珠眼睫微垂,想了想,又清清淡淡地道:“我喜欢银子,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,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。”

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。

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?!

从前是侯府嫡女,贵妃侄女,娇宠无双,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?

而后遭逢大变,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,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?

浅碧心有疑虑。

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……

她惊疑的眼波一转,落到那男子身上,心下掠过一丝恍悟。

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,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!

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,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。

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,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,没错,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。

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。

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。

既是病患与医者,银货两讫,各断因果最好。

为此,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。

她又补充了一句,“对了,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,止血散,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,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,诚惠十两金。”

十两金,过分昂贵的数目,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。

不过,沈骊珠相信,太子殿下给得起,才这样开口。

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,厌恶傲慢、跋扈、贪婪。

果然,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,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,透着矜贵的疏离感,“好,既是姑娘所求,那便……如你所愿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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