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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场:男秘书对我穷追不舍精选篇章

豌豆酱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推荐《职场:男秘书对我穷追不舍》是作者“豌豆酱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,程煜洋沈金渔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,主要讲述的是:为尽快接手家族生意,我选择了业界口碑最好的秘书为我服务。可见他第一面后,我就沦陷了。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人!长这么帅,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。姐势必用美貌和金钱把你小子拿下。...

主角:程煜洋沈金渔   更新:2024-05-09 18:1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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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职场:男秘书对我穷追不舍精选篇章》精彩片段


两天的清明祭祖仪式完成后,程煜洋终于能和父母单独吃个饭了。

两个菜一个汤,葱油鲈鱼一条,肉沫豆腐一盘,还有一大碗榨菜蛋花汤,简简单单的一顿家常晚餐。

“刚回来两天,这又要走了,好好的非要多待一年。”

肖红绫舀了一勺肉沫豆腐,放进了儿子的饭碗里,嘴里还忍不住抱怨一句。

一旁端着饭碗的程显宗,替儿子说了两句:“不是已经跟你解释过好多回了吗?董事长对咱们煜洋有提拔之恩,现在他请求咱们煜洋帮他女儿一年时间,这个忙不帮的话是说不过去的。”

“行了,我就随口一句,你就吧啦吧啦一大堆。”

程煜洋并没有把双倍工资,及奖金的事告诉父母,只是说他要在沈氏集团多留一年。

自己的父母不注重金钱,他们更在乎道义,用报恩这个说法是最好的。

肖红绫有点好奇:“煜洋,你们那个董事长的闺女,是不是挺年轻的?”

“嗯,是挺年轻的,好像比我还小三岁。”

“那她长的漂亮吗?”

程煜洋回忆了一下,沈金渔的容貌。

“嗯,长的还行吧。”

“还行吧是啥意思?到底是好看还是不好看?”

“妈,你问这个干嘛?”

“就是,这有什么好问的。”,程显宗插了一句。

肖红绫讪笑了两声:“我那个,就是随便问问。”

紧接着她又问道:“煜洋,你们董事长就这么一个继承人?”

“嗯,就这么一个继承人。”

“就这么一个闺女,还要继承家业,那她是不是得招个上门女婿?”

程煜洋无奈地问道:“妈,你到底想知道些什么?”

既然儿子都听出来了,肖红绫也就开门见山了。

“煜洋,咱可不兴去当上门女婿的哦!”

听到这话,程煜洋笑着摇了摇头:“妈,我真是服了你了,整天胡思乱想些什么呢?我们就是正常的上下级关系,一点多余的其他关系都没有。”

“就是,老婆子,你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呢?”,一旁的程显宗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
昨天晚上,肖红绫做了一个梦,她梦见自家儿子穿着一身大红的古装新郎服,被人扶着进了一顶大红花轿之中。

任凭她怎么阻止,依旧阻挡不住轿夫们前进的步伐。

她寻思着儿子能接触到的年轻女孩子中,就这么一个需要招赘的,而且那个沈董事长又这么看重自家儿子,还特意把他安排在他唯一的女儿身边一年。

其目的,不就是趁机让他们俩培养感情么?

她这心里头,是越想越觉着不踏实。

虽然他们程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,但也是一个传承了三百多年的家族。

如果真断在自己儿子这一代,她是绝对无法接受的,更何况儿子还是下一任族长继承人,现在就等着他辞职回来接替他父亲了。

上次娘家大嫂跟她说的那个县高级中学女老师,还有夫家侄女和她提的儿科女医生,不知道她们都有对象了没有?

三日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,程煜洋又拎起笔记本电脑,连夜赶回了京都。

新的一个工作日又开始了。

“沈总,您今天的工作安排是......另外,有一场慈善拍卖晚宴给您发来了邀请函,这场慈善晚宴的组织人,是我们美信的重要合作伙伴,安晟电子的总裁夫人,时间是今天晚上七点。”

程煜洋已经和顶头上司,暗示了这场慈善拍卖晚宴的重要性,至于她去不去,就不是他能干涉的范围。

原本应该是周彦珩和沈金渔,一起出席这场慈善晚宴的,但周彦珩今天一大早就乘飞机去了国外,所以只能由程煜洋陪着大小姐出席。

“程秘书,回去换身皮,别到时候丢我的人。”

程煜洋低头看了看,自己身上的海*之家,不大不小也不旧,哪里丢人了?

给工资的说了算,没必要跟她争论。

等下了班之后,他直接回住处洗了个澡,换上了一套价值两万的深色高级定制。

像这样昂贵的西装,他也就只有那么两套,平时上班都舍不得穿,只有陪董事长去到重要场合的时候,才舍得拿出来穿一穿。

俗话说得好,人靠衣装马靠鞍。

换了一身皮的程煜洋,像换了一个人一样,一八五气场立马显现了出来。

说实话,做为一个专业的高管秘书,必须要学会低调,不出挑也是一个行业准则。

要是整个人的气场比老板更像老板,那么这碗行饭也算是吃到头了。

程煜洋到南塘丰和园的时候,沈金渔正闭着双眼,任由化妆师在她的小脸上涂涂抹抹。

“汪秘书,你先下班吧,接下来由我跟着沈总。”

为什么程秘书换了一身皮,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?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瞧,嗯,原来严肃的程秘书也可以这么帅的啊!

直到程煜洋清咳两声:“汪秘书,要留下来加班?”

“啊?哦!”

只见她双手快速摇摆。

“不加、不加,我这就走人。”

等了大概二十来分钟,一个推着化妆箱的年轻女人,从主卧内退了出来。

又过了大概十分钟,画着精致妆容的沈金渔,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晚宴包,步履款款地朝他走过来。

一袭长至小腿肚的深蓝色,渐变抹胸鱼尾高定礼服裙,前侧还带了一点小开叉。

随着她的摇曳走姿,两条笔直白皙的大长腿若隐若现。

程煜洋不得不承认,他的顶头上司真的很漂亮,漂亮到让人移不开眼睛。

她径直走到他面前,上下打量了一下,点头道:“还不错。”

不等他反应,她便转过了身。

“走吧,去赴宴。”

晚宴会场设在,一家五星级酒店内,只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。

程煜洋率先下车,绕至后座处打开了后车门。

为了防止走光,沈金渔把自己修长白皙的小手,轻轻地按压在自己的胸口,慢慢地从豪车内下来。

初春的夜还是挺凉的,她的肩上还搭着一条浅色毛毛披肩。

踩着七寸的细高跟鞋行走,确实挺累人的,但是穿高定礼服必须要配这样的鞋子,所幸沈金渔先天条件好,不用刻意,随便一走,都是那么的摇曳生姿。

要说福利最好的人,当属跟随在她身后的程煜洋,修长白皙的脖颈和性感的翘臀,他可以无所顾忌地看上一整晚。

小说《职场:男秘书对我穷追不舍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九谭高级私立医院

躺在高级病房中的中年男人,他的喉咙处插着两根透明的管子,里面还有鲜红的血液渗出。

“爸爸,你在电话里头不是说,只是普通的甲状腺结节吗?怎么还要开刀化疗呢?”

脸色苍白的沈国明昨天刚做完手术,他虚弱地抬了抬手想替女儿擦去脸上的泪水。

“不要担心,医生说爸爸的甲状腺癌暂时死不了人,好好配合治疗还能活好多年呢,只是以后我们沈氏集团,要拜托我们家小渔儿了。”

沈金渔抓住了父亲的大手:“爸爸您放心,我一定会看好沈氏的。”

沈国明看了看,女儿身后站着的程煜洋,随后又继续跟她说道。

“小渔,小程他对公司的业务非常熟悉,我已经拜托了他辅助你一年时间,以后你们两个要好好的相处,知道吗?”

“爸爸,我知道了,您放心吧。”

“董事长您放心,我一定会尽力辅佐沈小姐的。”

就算看在那双倍工资和奖金的份上,程煜洋也会尽心尽力的。

原本他已经向沈国明递交了辞职信,打算就此回去自己的老家,孝顺家中父母长辈,顺便考个公或者再找点别的事做。

却不想,沈国明为了挽留程煜洋,竟开出了双倍年薪的超高条件。

只拜托他多留一年,辅佐他唯一的继承人,尽快接手沈氏集团。

程煜洋仔细想了想,多留一年多两百万也挺好,这都能在他老家的县城买套大平层了。

虽然他现在的存款也不少,可谁又会嫌弃钱多呢?

他是普通人家出来的男孩,钱财这东西他也免不了俗,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底线,君子爱财一定得取之有道。

其实,他选择多留一年还有一个原因,当年他刚从京都大学毕业,就被沈氏集团直接招进秘书部。

从小小的秘书助理做起,一路升到董事长秘书,薪资也从一年十万涨到了现在的年薪百万,这中间离不开老板对他的赏识。

沈国明待他不薄,他也不能忘恩负义,况且一年时间过起来很快的。

父女俩正说着,一个貌美的中年女人推门而入。

“国明啊,你今天感觉好一点了没?”

还没等沈国明开口说话,她就又转头看向了沈金渔,画着精致妆容的脸上,露出了略显夸张的惊喜表情。

“呀,这不是我们家大小姐嘛,怎么回来了也不提前告诉阿姨一声?我也好吩咐家里的佣人,提前准备准备。”

沈金渔嗤笑一声,不客气地回怼了一句:“我回我自己的家,还需要提前向你报备?”

“国明,你看大小姐呀,人家真的只是关心她嘛!”

听着周琳琳的这副说话腔调,沈金渔忍不住在心底“呕~”了一下,都几岁的人了,还学小姑娘嗲声嗲气地撒娇,她真不明白父亲怎么会喜欢这种调调的女人?

沈国明虚弱地打着圆场。

“小渔你刚回国,时差还没有倒过来,赶紧先回家休息休息。”

闻言,沈金渔点了点头:“爸爸,那我倒完时差再来看您。”

等女儿和程煜洋离开后,沈国明才开口:“琳琳啊,小渔脾气不好,你就多担待着点。”

周琳琳扯出一抹笑:“我知道的,大小姐面冷心善。”

从医院到锦鲤山庄有一段距离,沈金渔靠在后窗口默默地流着泪,这些年她只顾着自己在外面恣意,却忽略了父亲的身体健康。

轻微的抽泣声在狭小的车厢内响起,程煜洋只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,不过问上司的私人情绪,是他作为高管秘书的基本原则。

下班高峰期,道路出现了拥堵,可能是哭的有些久了,沈金渔觉得自己的喉咙很不舒服。

“有水吗?”,她突然开口。

程煜洋低头看了看,自己放在水杯架里的保温杯。

“抱歉沈小姐,我车上没有多余的水。”

沈金渔望了望那个保温杯,她真的很想喝水。

算了,还是忍一忍吧。

将人送到锦鲤山庄后,程煜洋将她的行李箱,从自己的车上拿了下来,交给了别墅的佣人阿姨。

沈金渔的大部分行李,已经提前寄回了国,今天这个行李箱装着的只是一些,她平时常用的小物件。

“沈小姐,您好好休息,我下周一再来接您去公司。”

背对着他,站在挑高十来米的豪宅正厅中央,沈金渔抬手轻轻摆了摆,示意他可以走人了。

程煜洋只垂了一下眸,然后一个转身驱车离开了锦鲤山庄。

翌日,沈金渔在一团粉白色被褥中,缓缓地睁开了眼睛,懵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已经回国了。

套上一件白色厚绒睡袍,打开了自己房间通往三楼露台的移门,清新的空气瞬时扑面而来。

初春的早晨,空气中泛着丝丝凉意,深呼吸几次后才活动了一下,因过多睡眠导致略微僵硬的身体。

家里的几个佣人阿姨都是二十多年的老员工了,可以说她们都是看着沈金渔长大的。

“咚咚咚!”

“请进。”

“小渔儿,你的早餐来咯。”

一小碗牛肉米线,三个蟹黄小包子,还有一小碗酸奶水果捞,被摆放在了露台的圆桌上。

“哇,都是我爱吃的,梅姨你真好!”

沈金渔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筷子,夹了一颗蟹黄小包子咬了一口,满嘴都是美味绵密的蟹黄。

“嗯,太好吃了!”

梅姨但笑不语转身进了房间,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发圈,她帮沈金渔披散的长发,全都绑了起来好方便她吃东西。

吃完早餐,沈金渔就换身衣服去了医院。

周琳琳一见到她:“呦,咱们大小姐来了!”

“你说话,能不能别整天阴阳怪气的?”,沈金渔直接回怼。

为了防止两个人再拌嘴,病床上的沈国明连忙出声阻止。

“好了,既然小渔儿来了,那琳琳你就先回去休息吧。”

打发走周琳琳,沈国明让女儿坐到了自己身边。

“爸爸,您今天感觉好点了吗?”

“好多了,你看我说话也有中气了。”

“爸爸,您一定要快点好起来,沈氏还等着您回归呢。”

听到这话,沈国明笑了笑:“爸爸老了,也该退居幕后了,沈氏以后就靠你和彦珩了,如果你能和彦珩!”

沈国明的话还没有说完,她就打断了他:“爸,我真接受不了周彦珩,我就把他当成哥哥,您就别总想着撮合我和他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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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她怎么回事?”

“吓出来的。”,肖红绫答道。

他要核对—个事:“昨晚,你看到的那个人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,你还记得吗?”

沈金渔点了点头:“淡绿色的古装,抻着—把油纸伞,看身段应该是个女人。”

肖红绫惊道:“淡绿色古装的女人?”

她抬起头和自家儿子对视了—眼,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噤了声。

肖红绫转头,对着背靠在床头的沈金渔说道:“沈小姐,你昨晚—晚上没休息好,现在先休息—下,我们都在隔壁房间里。”

折腾了那么久,沈金渔确实累了,她轻轻点了点头躺了下去。

随后,母子两人—起去了隔壁房间,肖红绫立马道:“淡绿色古装的女人,还抻着—把油纸伞,那不是咱家的祖宗奶奶吗?”

听到这话,程煜洋忍不住笑出了声:“妈,你这话就好笑了,怎么可能是祖宗奶奶。”

他祭拜祖先是因为尊重,感谢祖宗的传承,可不是为了这些神神叨叨。

“那你说这是怎么回事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他不是科学家,对自然界的—些东西是真不太了解,但如果说那是祖宗奶奶,就有点太扯了。

“煜洋,待会你就去祠堂—趟,给祖宗奶奶上个香。”

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

没过多久,程煜洋就回来了,点不着,连根香都点不着,也不知道怎么回事?

由于身上出了不少疹子,所以沈金渔也不敢往外走,也暂时留在了程家,晚上的时候也是肖红绫陪着睡的。

村上的—户人家办满月酒,程煜洋—家都去吃席了,只留沈金渔—个人在家,肖红绫也只回来给人送了两次饭。

“阿姨,今晚我—个人睡吧,您不用陪我了。”

“沈小姐,你—个人真的可以吗?”

沈金渔点了点头:“嗯,可以的。”

她身上的疹子,都已经消退了。

沈金渔没出过程家的门,以至于村里人谁也不知道,这几天族长家还藏了—个娇滴滴的小姑娘。

满月正席的时候,程煜洋被主家请上了主桌,主家更是拿出了藏了好久的鹿鞭酒招待大家。

“这鹿鞭酒是个好东西啊!”,有妻室的男人们纷纷赞着。

看着自己杯中的酒液,程煜洋是怎么也下不去口,这几日本就燥热不已,这杯酒下去真的会要他命的。

有人招呼:“小叔公,来,喝酒!”

无奈,程煜洋只能执起酒杯,与人碰了碰。

大家正在兴头上,根本就不管程煜洋这个大龄未婚长辈的“死活”。

算了,不就是多洗几回冷水澡的事嘛!

果然,躺在床上的程煜洋浑身滚烫,他感觉自己马上要炸了,这特么怎么跟吃了药似的。

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,进了卫生间,冷水淋上身的那—刻终于舒坦了—些,等到那份燥意稍稍降下来点后,他才裹上条浴巾出了卫生间的门。

他想再这么来几次,估计他都要萎了。

隔壁的沈金渔也不好过,睡梦中的她不断地摇着头,她梦见那个抻油纸伞的古装女人,推开了她的房门,—步—步地朝着她的床走了过来。

“啊!”

猛地惊醒,她的背上全是冷汗。

黏黏糊糊的特别不舒服,拿起肖红绫给她洗干净的睡衣,进了卫生间。

温热的流水冲到身上,终于冲去了她—身的寒意,直到身子舒坦了,她才出了卫生间的门。

刚想回到床上继续睡觉。

“砰!”

那扇窗户又被—股怪风给吹开了,—股子寒意从沈金渔的脚底心升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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